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 海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2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5 月 16 日、5 月 19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 2024 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一)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5 月 16 日、5 月 19 日连续 3 个
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2024 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一)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 4 月 23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5,143.57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35 万元。
2、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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