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司代码:600243 公司简称:青海华鼎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嘉灏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嘉灏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935,284.5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49,358,554.12元,故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 公司治理......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33
第六节 重要事项......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4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48
备查文件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目录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青海重型 指 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十样锦 指 安吉十样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溢峰科技 指 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青海华鼎”或“公司” 指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鼎装备 指 青海华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华鼎齿轮箱 指 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精创 指 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聚能热处理 指 青海聚能热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青一 指 青海青一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青海康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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