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 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立信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在年度审计开始前,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合理,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在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保持了密切的沟通联系,立信也及时向审计委员会反馈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不定期督促立信要把握好审计时间安排,按照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
(三)立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表决,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整体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对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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