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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7 19:19:17 股吧网页版
铜峰电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电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
续督导期”)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章郑伟、王凯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3 月 11 日-2025 年 3 月 13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王凯、王红阳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制度及执行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情况等。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三会资料、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有关资料,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并与公司相
关人员就上述相关事项进行了访谈,公司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检查工作,安排了访谈及提供了相应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情况和三会运作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铜峰电子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公司内控制度,核查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召开的三会会议材料等资料,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信息披露文件,并对公司相关人员关于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文件及公告,核查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资金往来等相关资料,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铜峰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
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核对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的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并抽取了募集资金使用凭证,查阅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的募集资金支付审批文件,查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铜峰电子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的内部决策文件、重大合同、公告等资料,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查阅了公司所在行业及市场信息、了解近期公司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活动正常运转。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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