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陈刚先生担任,董事谭晓岚女士及独立董事张娟女士担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
1、2024 年 1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初步审核,一致同意向年审机构提供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时,重点关注收入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2、同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与年审机构、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及相关人员就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事项进行首次沟通。
3、2024 年 3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与年审机构、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及相关人员沟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4、2024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
5、同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与年审机构、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及相关人员沟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结果的相关事项。
6、2024 年 8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对《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以该报告为基础编制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内容。
7、2024 年 10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阅《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并同意以之为基础编制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8、2024 年 12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对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进行充分沟通,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德皓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董事会聘任德皓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控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内部控制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计划正常落实有关审计工作,及时检查、测试和评价公司运营情况和经营风险,促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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