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娟)
本人张娟,作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张娟:大学学历,会计学专业。曾任陕西省汉中市百货公司职员,熊猫彩电陕西省汉中市办事处会计,深圳市精心财务公司会计;2008年 11 月至今,在深圳市金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部经理及
合伙人。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参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本人参加董事会 7 次,以现场方式出席 2 次,以通讯
方式参加 5 次,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亦未缺席。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过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了应参加的 3 次股东大会。
3、参加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现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本人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9 次,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8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
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现场、电话及其他方式,与公司高管团队成
员、内部审计人员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通过查阅相关资
料、听取汇报及对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此外,本人还参加了与年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关于 2023 年
年度审计过程中及审计结果的沟通会,就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事项
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
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
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公司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
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也参加了此次业绩说明会,并与公司高管就投
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投资者的关注事项进行了了解,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的配合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参加现场会议及电话交流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和经营发展状况,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对于本人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
三、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的事项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公司的控股公司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获得关联方深圳市世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工程项目,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18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不存在针对收购所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全面展示了投资者关注的信息。定期报
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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