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5-03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遵循《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 44 名核查对象(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自查并根
据上述人员出具的相关自查文件,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在交易行为发生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情况,交易变动系其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而做出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或组织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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