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01
目 录
一、关于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第 1—23 页
二、关于货币资金...... 第 24—33 页
三、关于应收账款减值...... 第 33—38 页
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6〕96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股份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16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关于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
年报显示,公司 2025 年度新能源电池材料实现营业收入 2,152.12 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 0.93%,毛利率-41.39%,主要业务模式为加工。相关公告显示,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自 2019 年开始产生收入,期间收入和毛利率变动较大,其
中 2022 年度实现收入 7,584.50 万元,毛利率为 23.45%,而 2023 年度仅实现收
入 509.92 万元,毛利率为-104.35%,至 2025 年毛利率已连续三年为负。此外,截至报告期末,新能源电池材料及加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为 2,521.89 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本期减值金额为 53.41 万元。
请公司:(1)详细列示自 2019 年以来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合作开始时间、订单获取方式、销售或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收入确认方法、期末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及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等,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竞争格局、终端市场需求变化、产品技术迭代、公司的技术路线、产品定位及市场竞争力等,说明收入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相关产品或技术是否已与市场主流技术路线或市场需求不符;(2)结合公司业务模式、产品售价趋势、成本构成、产能利用率等,量化分析历史年度毛利率变化较大的具体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以及近三
年毛利率持续为负但继续开展该类业务的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并明确后续是否存在剥离或处置该业务的具体计划,若无,请详细说明拟采取的改善措施;(3)补充披露采用市场法对新能源电池材料及加工相关资产的具体评估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修正系数等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在毛利率持续为负的背景下,涉及产线在技术上是否已落后于当前行业主流工艺,相关资产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审慎。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请评估机构对问题(3)发表意见。(问询函第 1 条)
(一) 详细列示自 2019 年以来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
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合作开始时间、订单获取方式、销售或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收入确认方法、期末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及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等,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竞争格局、终端市场需求变化、产品技术迭代、公司的技术路线、产品定位及市场竞争力等,说明收入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相关产品或技术是否已与市场主流技术路线或市场需求不符
1. 详细列示自 2019 年以来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
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合作开始时间、订单获取方式、销售或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收入确认方法、期末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及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等
(1) 自 2019 年以来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的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客户与供应商之
期末应收 间及其与公司、控
年度 客户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合作开始时 订单获取方 销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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