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则和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并认为:
公司 2024 年度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上会所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上会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积极推动公司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上会所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听取了上会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的意见,就 2024 年度
审计报告中的重点关注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
三、总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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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月 23 日
(此页无正文,为《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宋晓满 孙益功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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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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