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0:12:23 股吧网页版
返利科技: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待股东大会审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待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宗旨
1.1 为进一步规范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返利网数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2.1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独立董事 3 名,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2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2.3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
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2.4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8)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定期会议

3.1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3.2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4.1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4.2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2) 审议委员会提议时;

(3)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4)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5)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6) 总经理提议时;

(7) 证券监管部门或者证券交易所要求召开时;

(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6.1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
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