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2 18:44:37 股吧网页版
亨通股份: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 议 议 程

时 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3: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地 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 C15 幢公司会议室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宣布股东到会情况

二、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

三、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

五、对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监票、计票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本章程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二条 本章程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的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下同)、副 公司的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下同)、副总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下同)、董事会秘 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下同)、董事会秘书、书、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下同)。 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下同)、首
席技术官。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一名,财务总监一名、董 公司设副总裁 1-9 名,财务总监 1 名、
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 1 名、首席技术官 1 名,由董事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 会聘任或解聘。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和首席技术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相关具体事项。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及《公司章程》。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