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不超过 5,000.00 万元
担 保 对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575.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44,239.58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2.95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孙公司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生物”)运营发展,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签署了《保函授信额度协议》,为亨通生物向中信苏州分行申请开具保函,保函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承担保函责任的期限,根据各具体保函分别确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全资孙公司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李海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22MAEEJ0NX5K
成立时间 2025 年 3 月 18 日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对
外经济协作办公室 318 办公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食
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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