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52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副董事长李景亮先生、独立董事方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荣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52
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
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 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573,886,283 股,扣除回购专户20,961,8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740,942.76 元(含税),现金分红的金额占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5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债务融资的多样性与灵活性,优化融资结构,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和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5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规定,上述议案二、三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5-05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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