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效率,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控”)拟为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最高时点金额不超过6.97 亿元(含)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8 年 3 月 30 日止,担保费用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1,385.92
万元。
高新投控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高新投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见公告正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同类且未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净资产的 5%,无须提请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高新投控拟与公司签署《担保服务合同》,为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最高时点金额不超过 6.97 亿元(含)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8 年 3 月 30
日止。根据《郑州高新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精神,高新投控为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拟按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收取固定担保费用 135 万元加 0.7%/年费率计算的总担保费用,具体担保费用以高新投控实际为公司担保金额和期限为准,预计支付担保费总金额不超过 1,385.92 万元。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预计为接受高新投控的融资担保所支付的担保费总金额不超过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高新投控的财务支持余额为 28,472.52 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
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216.30 万元,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同类且未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高新投控及其下属全资公司发生办公场地租赁费、物业费等共计 32.61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高新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高新投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241165786
3、成立日期:2000 年 10 月 20 日
4、注册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36 号院高新智慧产业园
5、法定代表人:马世光
6、注册资本:人民币 218,500 万元
7、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创业投资;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等。
8、主要股东: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持股 98.1693%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本公司与高新投控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事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高新投控为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最高时点金额不超过 6.97 亿元(含)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需向高新投控支付担保费。
(二)担保责任类型: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人: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被担保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8 年 3 月
30 日止。
(六)担保费:按等价有偿、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公司将向高新投控支付固定担保费用 135 万元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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