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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0:20:43 股吧网页版
海航控股: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2024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 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阅了大信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

大信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同意 12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前,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进行充分了解,认为其具备实施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2024年度审计工作。2024年11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月8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听取大信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安排。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年审的审计师就2024年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公司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审计过程中,大信积极与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保持沟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时知悉和掌握审计过程中相关工作,并督促大信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保证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按时完成。

(四)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计师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结果的汇报。在年度审计报告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针对年度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进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内,大信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大信在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中,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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