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6:00:22 股吧网页版
中再资环:中再资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度

(经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对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程度,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内部控制要素都存在并且设计恰当;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是指现有内部控制按照规定程序得到了正确执行。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所属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及其它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内控目标影响的程度确定需要评价的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及时性原则。全面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通常至少每年开展一次,但当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还应及时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评价。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的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指导和监督。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及整改意见,积极协调缺陷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第八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评价实施工作。应积极支持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开展并为之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结合日常掌握的业务情况,提出内部控制评价应重点关注的业务或事项;审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于内部控制评价中遇到的问题或报告的缺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协调或
整改。

第九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成内控工作办公室,并依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对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与经营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沟通,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拟订整改意见,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向经营层、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报告;与外部审计师沟通;督促公司责任单位对内、外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整改;根据评价和整改情况提出内部控制评价奖惩建议。

第十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积极配合内控工作办公室及外部审计师开展本单位的内控评价工作;对发现的设计和运行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及具体整改计划,积极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内控工作办公室。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二条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重点关注治理结构是否形同虚设,发展战略是否可行,机构设置是否重叠,权责分配是否明晰,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人力资源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是否科学合理,企业文化是否促进员工勤勉尽责,社
会责任是否有效履行等。

第十三条 公司组织开展风险评估,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四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