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5-01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斯林”或“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 年 9 月完成全资子公司海南派斯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派斯林”)向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科技”)收购 AmericaWanfeng Corporation(以下简称“美国万丰”)100.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公司通过美国万丰间接持有 The Paslin Company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及海南派斯林与万丰科技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关于变更<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实施主体的协议》《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关于<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万丰科技承诺:美国万丰于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295 万美元、
1,910 万美元、2,235 万美元,万丰科技自愿延长的 2024 年度、2025 年度实现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645 万美元、3,105 万美元。若美国万丰在上述任一承诺年度末累积所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能
达到承诺利润的,万丰科技应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1.补偿金额的确定
由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美国万丰于盈利预测期间内每一年度末实现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以该审核报告确认的相关数据为准。
其中,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盈利预测期及延长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总和)-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利润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0)时,按零(0)取值,即万丰科技无须向公司进行补偿,同时已经补偿的不冲回。
2.补偿程序
在盈利预测期及延长承诺期限内,如发生万丰科技应当向海南派斯林支付现金补偿款,且海南派斯林尚须向万丰科技支付交易价款的,则:
(1)如万丰科技应当向海南派斯林支付的现金补偿款≤海南派斯林尚须向万丰科技支付的交易价款的,则就应支付的当期交易价款扣减该等现金补偿款后的余额,由海南派斯林向万丰科技予以支付;
(2)如万丰科技应当向海南派斯林支付的现金补偿款>海南派斯林尚须向万丰科技支付的交易价款的,则就应支付的现金补偿款扣减当期交易价款后的余额,万丰科技应当向海南派斯林依约按时、足额予以支付,否则,海南派斯林有权不予抵扣,并要求万丰科技按《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一次性支付应当支付的补偿款,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2024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情况
2024 年,北美新能源汽车市场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主机厂对政策及市场观望情绪较大,纷纷延后或取消其投资计划,导致美国万丰的经营主体 Paslin公司在手项目延后、市场开拓不及预期,未实现业绩承诺。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America WanfengCorporation 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23013 号),美国万丰 2024 年度实现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净利润 1,590.63 万美元,完成业绩承诺值 2,645 万美元的 60.14%,业绩承
诺方需进行业绩承诺补偿 9,936.95 万元。
四、致歉声明
由于美国万丰 2024 年度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公司管理层对此深表遗憾,特此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督促业绩补偿承诺方履行补偿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美国万丰的管理,督促其落实各项经营举措,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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