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8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张晖明)
本人张晖明,作为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诚信、勤勉、专业、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晖明,男,1956年7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复旦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副院长、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中国特色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上海市市政府发展战略研究咨询委员、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就业促进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开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副理事长、宝武集团顾问。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系主任,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36)、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24)独立董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510),现任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10)、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5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08)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张晖明 6 2 4 0 0 否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经济专业和工作经验的优势,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同意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参加了此次会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并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层 202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层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勤勉尽责,通过与经营层沟通交流、关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核心管理团队奖励薪酬分配事宜严格审核,确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核心管理团队奖励薪酬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与公司董秘在每季度通过座谈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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