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投资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三条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
第四条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第五条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第六条 提高公司透明度,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七条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 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九条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第十条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活动,听取投资者
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第十一条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十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为:
1、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5、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十三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2、股东会;
3、分析师推介会或业绩说明会;
4、一对一沟通;
5、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咨询;
6、邮寄资料;
7、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材料;
8、路演;
9、现场调研;
10、公司网站;
11、上证e互动平台。
第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是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
关 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3、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4、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5、公司的文化建设;
6、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7、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8、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9、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具体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公司目前的机构设置状况,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2、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3、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4、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5、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6、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相关工作;
7、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8、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第十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代表公司在
投 资者中的形象,应当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1、全面了解公司情况;
2、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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