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7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4)。
近日,公司收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江叶瑜先生、陈敏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婷婷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余婷婷女士替换江叶瑜先生作为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露女士替换余婷婷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敏女士、余婷婷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孙露女士。
二、 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 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露女士,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七匹狼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二) 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露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 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露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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