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中审亚太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是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响应财政部、中注协“做大做强,走出去”的号召,2009 年接收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总所及上海分所、广东分所、湖北分所专业人员和业务后,将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初,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4 年末,中审亚太拥有合伙人 93 名、注册会计师 482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0 余名。中审亚太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0,397.6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8,203.2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0,108.98 万元。2024 年度中审亚太为 4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6,069.23 万元。
(二)聘任中审亚太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及 2023 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以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 2023 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中审亚太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中审亚太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中审亚太按照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履行职责监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及 2023 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2025 年 1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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