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11-06 16:21:01 股吧网页版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11-07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二六年十一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14:00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 持 人:张翀宇董事长

序号 会议议程 文件号

1 主持人介绍出席会议人员到会情况及会议召开的合法有

效性,介绍会议主要议题,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2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文件之一

3 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文件之二

4 股东发言、讨论

填写表决单后休会,由现场选出的计票人进行表决单清

5 点,由现场选出的监票人监票,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6 公布表决结果

7 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8 会议结束

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本次会议的注意事项及会务安排通报如下:

一、会议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四、会议召开期间,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在公司未发布公告之前,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均负保密义务。

七、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议案之一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评估,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