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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9:12:58 股吧网页版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嫦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嫦娥)

本人申嫦娥,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会议内容后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客观、独立和公正地提出建议和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申嫦娥,管理学博士(会计专业财务管理方向),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1月至今在北京师范大学工作,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担任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非上市公司第一前海国际有限公司(香港)外部董事。担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会议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亲自出席会议,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
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年度、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工作汇报,并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就公司收入利润变动原因、研发费用资本化、商誉减值等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薪酬情况、员工持股计划首期解锁进行核查,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相关议案、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进行审议,会前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与中介机构、公司管理层沟通探讨。本人认为对发行方案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减募集资金不会对研发项目造成阻碍,亦不会影响公司整体发展;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人在审议议案时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2024年1月,出席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与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风险因素进行了交流和分析。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提升。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上证e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关注事项并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且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参加会议、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合规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要事项,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公司经营、财务、内控合规等方面为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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