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文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孙文基,男,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曾任
苏州大学商学院副院长,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市审计协会副会长。主要研究公共财政、财政预算、财政与税收等方向,曾主持各级各类
科研项目 40 余项,发表学术论文、专著 50 余篇。2024 年 12 月 23 日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发放的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 2024 年 12 月 23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企业发展与战略投资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履行职责。
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经营工作会议等机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对公司的实地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发送行业动态等信息资料;邀请实地调研和参加专题培训;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及时提前报送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董事会提交需审议的关联交易。
(二)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2024 年 11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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