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亮,男,1980 年生,硕士研究生,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海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投资部副总经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高级咨询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师。现任威海多屏未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4 年 3 月22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发放的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9 9 0 0
股东大会 5 5 0 0
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企业发展与战略投资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议,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经营工作会议等机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对公司的实地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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