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4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及经营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6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9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6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党组织(党委)......22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事...... 23
第二节 独立董事......26
第三节 董事会...... 29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3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6
第二节 内部审计......3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0
第一节 通知...... 40
第二节 公告...... 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4
第十二章 附则...... 4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新政函[1999]74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6500001000718。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
[1999]84号文审核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并于1999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XINJIANG YILITE INDUSTR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疆可克达拉市天山北路 619 号(邮政编码:83521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柒仟叁佰壹拾柒万肆仟柒佰壹拾柒元(473,174,717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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