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5-16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22 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相关公告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下简称“本次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 A 股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的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于本次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 A 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登记结算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 A 股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于本次自查期间内,有 2 名被核查对象(均非本次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近亲属)存在买卖本公司 A 股股票的行为,但该等交易行为均发生在本次激励相关内幕信息形成前,且系基于其对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行情的个人判断所进行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 A股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筹划、论证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本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可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本公司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于本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与之相关的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于本次自查期间内,本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 A 股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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