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5-03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将对《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原《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并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经办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上述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
序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号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人治理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依法治 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实现
1 企,强化合规经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依法治企,强化合规经营,推进法治文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
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
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2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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