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
【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03,802,39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叁佰捌拾万贰仟叁佰玖拾伍元整)。若受让方未能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为啥这么久了还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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