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中兴财光华所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9 年,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
伙人:姚庚春。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8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824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59 人,截至 2023 年底共有从业人
员 3091 人。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10,263.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96,155.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1,152.94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92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 14,626.74 万元,资产均值 159.38 亿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11 月 10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1 次会议发表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选聘标准对中兴财光华所进行审慎评估,中兴财光华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足够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变更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而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1 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中兴财光华所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中兴财光华所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2024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组工作人员召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中兴财光华所对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总体应对措施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具体工作、报告关键事项及期后事项等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所在执行公司 2024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