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原则,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交替(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替科
技”)担保的发生额为 4,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的
余额为 4,000 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情况为 1 笔,对外担保债务逾期
金额约为 379.11 万元。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友萍、张亮
2025 年 4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方友萍____________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亮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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