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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9 23:55:39 股吧网页版
合计罚款3860万元 *ST锦港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监管对公司及11人开出罚单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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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9日,*ST锦港(SH600190,股价0.91元,市值18.22亿元,此前简称锦州港)称,其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辽宁证监局对锦州港及相关责任人合计开出3860万元的罚单。

  辽宁证监局表示,经复核,对相关人员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公司存在三方面问题

  经过辽宁证监局的调查,锦州港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第一是锦州港未按期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对此,辽宁证监局认为,锦州港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辉,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挺,时任董事长尹世辉负有责任。

  第二是锦州港部分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调查,2022年至2024年,锦州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导致其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就上述问题,辽宁证监局认为:刘辉决策、组织实施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李挺参与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尹世辉未审慎关注锦州港存在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时任副总经理张文博分管贸易业务,未审慎关注锦州港存在虚假贸易。

  第三是锦州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部分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据调查,2022年至2024年,刘辉实际控制的公司通过虚假贸易等方式占用锦州港资金,相关交易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至2024年,锦州港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锦州港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辽宁证监局认为,刘辉决策、组织实施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担保事项。同时,其他人员也存在相应责任。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锦州港的相关责任人有一部分要求举行听证会,但也有一部分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部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经复核,对相关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辽宁证监局表示。

  开出合计3860万元罚单

  依据相关法律,辽宁证监局作出如下决定:对锦州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对李挺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对尹世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60万元罚款;对张文博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

  同时,辽宁证监局对其他8名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上述罚款合计3860万元。

  此外,辽宁证监局称,李挺作为时任锦州港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参与实施财务造假及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而且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李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次辽宁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对象当中并未包括刘辉,据介绍,刘辉将另案处理。

  去年,锦州港收到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刘辉、李挺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外,5月29日,锦州港收到了上交所《关于对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锦州港因多年年报虚假记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上交所要求,退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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