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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9 20:28:25 股吧网页版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600190 证券简称:*ST 锦港 公告编号:2025-069

900952 |*ST 锦港 B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2025 年 5 月 29 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锦州港”)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5〕3 号),认定锦州港《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
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 号),认定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
报告虚假记载。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 号)及中国证监
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 号),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
告连续 4 年存在虚假记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
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
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7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停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190 *ST 锦港 A 股 停牌 2025/5/30

900952 *ST 锦港 B B 股 停牌 2025/5/30

一、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3 号),认定 2022 年至 2024 年,锦州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
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 年虚增利润 3,610.4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22.46%;2023 年虚增利润 6,808.78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65.96%;2024 年第一季度虚增利润 1,537.7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2.05%。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
96 号),认定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 号)及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 号),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连续 4 年
存在虚假记载,该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5.1 条第(一)项、第 9.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7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
起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8 条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 15 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股票复牌及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正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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