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5 月 26 日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一)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15:00 时
(二)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一)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二)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
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
(三)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参加人: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审议事项
1. 关于签订《董监高责任险协议》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01 曲绍勇
3.02 花 明
3.03 许 宁
3.04 曲海潮
3.05 吴春华
4.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苏春华
4.02 沈彬荣
4.03 梁 胜
4.04 刘 野
5.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5.01 曾 霞
5.02 李 悦
(二)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三)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 会 审 议 事 项 之 一
关于签订《董监高责任险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更全面地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发挥董监高责任保险在公司治理与风险防控方面的作用,公司拟继续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董责险投保方案汇报如下:
一、本次投保概述
(一)投保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
(四)保费及责任限额(已包含 6%的增值税):保费 50 万
元、责任限额 5000 万元。
(五)保险期限:自保险合同签订起 12 个月。
二、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一)保险责任
1.个人责任
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约定,因追溯日后发生的行为、事实或情况而于保险期间内首次遭受、并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方式通知保险人的赔偿请求所引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每一其他赔偿请求:人民币 10 万元
(二)首次投保日:保单起始日
(三)追溯日:保单起始日
三、审批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董监高责任险协议>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四、提请授权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请予审议。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 会 审 议 事 项 之 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的临时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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