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4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应当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尹世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 司 2024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尹世辉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本人同意审计师对 2024年年报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但认为年报中的资金占用事项,并非由于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所导致,需进一步论证,明确资金占用性质是否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而确认资金占用费收入。鉴于公司拟对因贸易未成交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利润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此部分资金同时被认定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年报两项财务信息存在矛盾,因此对 2024 年年报投反对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 司 2025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205998 号),并出具了《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众环专字【2025】0205142 号)。公司董事会对该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
了 专 项 说 明 。 以 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此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尹世辉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本人认为资金占用费的产生,并非由于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所导致,需进一步论证,明确资金占用性质是否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而确认资金占用费收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出具了无法表示
意见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205140 号)。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尹世辉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本人认为资金占用费的产生,并非由于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所导致,需进一步论证,明确资金占用性质是否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而确认资金占用费收入。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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