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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2:43:49 股吧网页版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报告(宋天革)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宋天革)

本人作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宋天革,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学士学位。现任大连昶德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收益。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并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地独立发表意见,
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始终与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保持全面、高效的双向沟通。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的各项议案,以及需要独立董事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事项,本人一贯秉持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决策前对相关资料及依据进行深入询问与严谨审查。必要时,本人主动开展实地调研,通过与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充分交流,全面了解实际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大会 3 次、审计委员会 1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参加专门委员 参加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及独立董事 股东 投票情况

专门会议情况 大会

情况

亲 以现 以通 委

应参 自 场方 讯方 托 缺 薪酬 专 出席

加董 出 式参 式参 出 席 审 与考 门 股东 反对 弃权
事会 席 加次 加次 席 次 计 核 会 大会 (次) (次)
次数 次 数 数 次 数 议 次数

数 数

11 11 6 5 0 0 11 4 1 3 1 0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持续跟进,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与2023年度报告相关专题会议共3次:

组织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2023年年报首次沟通会,与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就2023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情况进行了专项沟通。根据监管规定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的要求,对公司拟披露定期报告的格式及内容进行了仔细审阅,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组织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暨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2023年年报见面会,听取会计师汇报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进展,与会计师深入探讨年报审计报告初步结论、审计过程及关键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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