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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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3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 度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尽快落实既定措施,消除非标准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对相关业务、财务、风控部门的内控整改进行检查,并对已确认的违规担保、逾期款项未收回等事项,推动法律程序执行,依法追究责任并追回损失。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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