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5-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及说明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该财务报告显示,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6,573,309.6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495,076,492.89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年度公司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经追溯调整后的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 1,055,190,056.08 元,扣除
本年发放的 2023 年度现金股利 40,045,830.00 元后,2024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5,479,932,266.81 元。
鉴于母公司 2024 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2024 年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 表
决结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监事会认为,该预案是鉴于母公司 2024 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当前现金流状况和资金需求而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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