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5-02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披露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公司将每周披露 1 次风险提示性公告,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此外,公司存在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公司业绩预告,公司 2024 年年报存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风险。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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