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将 2024 年度个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金忠德,男,1954年6月出生,律师,华东政法学院毕业。1986年参加首次律师资格全国统考获得律师资格证书,1988年获得律师执照。曾执业于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曾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苏州分所法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在2024年任职期间,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等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期至2024年6月27日。
二、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 9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1 次战略发展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以通讯 现场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是否出席
加董事会 次数 方式参 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年度股东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大会
金忠德 2 2 2 0 0 0 否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设立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担任委员,具体参会情况
如下:
1)本人任职期内参加提名委员会 0 次会议
2)本人任职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 2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2024.1.29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1.《2023年年报审计计划》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2.《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2024.4.28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1.听取中准会计师关于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2.听取财务部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情况汇报,审议《2023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3.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审议《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