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5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算力业务相关事项监管
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风险提示:
1、2025 年度公司存在签订大额销售合同短期内未执行即终止的情况,终止合同金额约 57,469.05 万元(包含与上海 X 国企签订的55,536.0138 万元算力服务合同),占销售合同总金额的 82.67%,算力业务开展不及预期。截至目前,公司未签订相关算力租赁、销售合同,此次采购产品能否实现对外租赁、销售存在不确定性。
2、鉴于显卡行业竞争格局激烈且技术迭代迅速,公司本次采购的芯片能否实现预期收益尚需时间检验,未来存在因技术更新或市场变化导致资产减值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风险。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或“公司”)于近期收到《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算力业务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4127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部门和子公司对《工作函》涉及的问
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现将对《工作函》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显示,莲花紫星已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作为第一期货款,截至公告披露日产品尚未交付。根据合同约定,如莲花紫星未履行或部分履行订单的,EⅫ公司不退还该订单下莲花紫星支付的第一期货款。此外,莲花紫星若取消订单、中止履行或拒收货物,需向交易对方支付订单金额 30%的违约金,但若交易对方未按约定交付产品,仅需支付不超过逾期金额 5%的违约金。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在产品尚未交付且合同违约责任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大额预付货款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说明本次采购约定的最晚交付期限及后续分批提货安排,是否存在大额预付款无法回收的风险,公司是否具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2)结合本次交易设置大额预付货款、明显不对等的违约责任等条款,补充披露本次采购事项的具体决策及付款情况,包括决策环节、决策内容、主要负责人、付款时间、具体资金流向等,说明相关条款设置的主要考虑,本次采购事项的决策是否审慎、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交易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利益安排;(3)结合问题(2),全面核实本次采购资金最终资金流向,说明相关资金是否存在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在产品尚未交付且合同违约责任明显不
对等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大额预付货款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说明本次采购约定的最晚交付期限及后续分批提货安排,是否存在大额预付款无法回收的风险,公司是否具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
1.提前支付大额预付货款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EⅫ公司系国内知名显卡厂商,客户较多且产能有限,收取预付货款为 EⅫ公司的固定要求,EⅫ公司仅在收到预付货款后才会启动排产流程;若无预付款,则无法进入生产计划,交付周期亦无法保证。同时,EⅫ公司也需向其上游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才可安排生产,且需付清尾款后才能提货。公司为保障合同正常履行,确保产品顺利交付,应 EⅫ公司要求,提前支付大额预付货款。
2.说明本次采购约定的最晚交付期限及后续分批提货安排,是否存在大额预付款无法回收的风险,公司是否具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
2026年1月28日,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紫星”)与EⅫ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对原合同主要条款作出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第三条 第5款:“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 第三条 第5款:“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在订单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 为:在订单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总金额的60%作为 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总金额的60%作为第一期货款。甲方可以在订单约定的日 第一期货款。甲方在订单约定的日期分期分批次提货,甲方应在乙方每一批产 批次提货,甲方应在乙方每一批产品完品交货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支付该批 全交付后5个工作日支付该批次产品总
次产品总金额40%的货款,剩余60%用 金额。上述各批次产品应付金额优先从第一期货款冲抵。乙方在甲方签收各批 甲方已支付的第一期货款中等额冲抵;次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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