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81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发出,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厚文
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 61 名,达到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数量为 180.75 万份(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1 名,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数量为 180.75 万股(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关联董事李斌、郭剑、梅申林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
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因 2024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得分低于 60 分、1 名激励对象
因病身故、1 名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已离职,其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0%;2024 年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辞职,董事会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4.2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4.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关联董事李斌、郭剑、梅申林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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