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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19 号

目 录

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9

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19 号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莲花控股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莲花控股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或“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5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3,977,18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3,545,246.40 元,扣除含税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 17,387,041.8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6,158,204.59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215004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1年8月1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3,457,749.89元,以自筹资金预先己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 元(含税),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4,357,749.89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34,357,749.8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在上述期间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 215057 号《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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