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路晓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3915 号),对前期编制的《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编制了《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上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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