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
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五年五月
声明和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接受委托,担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地产”或“上市公司”或“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已承诺上述有关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致的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持续督导意见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释 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格力地产、公司、本公 指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变更公司名称
司、上市公司 为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海投公司 指 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免税集团、珠海免税集 指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团
拟置入资产、置入资产、 指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1%股权
拟置入标的、置入标的
上市公司持有的上海海控合联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
拟置出资产、置出资产 指 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
限公司 100%股权、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 100%
股权、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拟置出债务、置出债务 指 上市公司相关对外债务,即上市公司对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的 5 亿元借款
上市公司持有的上海海控合联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
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
拟置出标的、置出标的 指 限公司 100%股权、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 100%
股权、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上市公司
相关对外债务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控合联置业有限公
标的公司 指 司、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
司、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
上海海控合联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
置出公司、拟置出公司 指 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
司、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拟置入标的和拟置出标的
标的
上海合联 指 上海海控合联置业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房地产子公司
上海保联 指 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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