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合伙人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截至 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以及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友好协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参考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提供审计服务所承担的工作量、工作人数、投入的工作时间和相应的收费率等因素定价。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2024 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审计、备考审阅等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表达了意见。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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