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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18:51:28 股吧网页版
格力地产: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 2025-018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 格地 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动原因,陈辉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下属子公司相关职务,并不再代行公司总裁职责。辞职后,陈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陈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凌勇先生、李向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授权公司董事周优芬女士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情况

鉴于公司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周优芬
女士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推举公司董事周优芬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代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举完成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凌勇先生:

郭凌勇先生,1973 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执行副总裁,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日,郭凌勇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以及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郭凌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向东先生:

李向东先生,1968 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配套官,珠海华发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曾任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日,李向东先生除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向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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