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股份”或“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于 2024 年 8 月制定了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的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将 2024 年度行动方案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持续巩固公司竞争力
公司深耕光电领域,致力于光电事业的发展,面向军用和民用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主要业务包括防务和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两大板块。防务业务主要包括以大型武器系统、精确制导导引头、光电信息装备为代表的光电防务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业务主要包括光学玻璃材料及压型件、精密模压件、红外镜头等光学元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4 年度,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实现
收入利润双增长。防务业务紧紧围绕大型武器系统、精确制导导引头、光电信息装备三大业务方向不断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布局新型领域,在精确制导、多场景头盔显示系统等领域形成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产品,开拓智能无人领域,
加强在关键领域的领先地位,市场优势有所巩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未来,在国防信息化智能化升级、“十四五”规划任务推进等多因素驱动下,公司有望实现业绩较好改善。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自 2012 年起每三年滚动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严格按照《章程》落实分红政策,分红政策保持连续、稳定。
2024 年,公司以 2023 年末总股本 508,760,826 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7 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8,999,367.08 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成。自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 9 年持续分红,累计现金分红 2.08 亿元,每次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当年净利润的 30%,最高一年分红比例达到 65%。
三、深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深化科技创新引领,新华光公司作为国内第二大光学玻璃材料生产企业,主导了行业内多项国际和国家标准的制定,成功开发出多种新产品,荣获工信部第六批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
公司军品科研市场开拓取得新实效,全年承担科研项目百余项,其中数十个项目竞标成功,多个项目实现科研成果转化,重大项目均按照要求有序推进。民品方面深化技术工
艺创新,完成了多款高性能成像光学玻璃开发,红外光学玻璃产品获首届“湖北精品”认定,1 项国家标准获批发布,成为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新材料)。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透明度
2024 年公司持续强化投资者日常沟通渠道,通过投资者
热线电话、专用邮箱、上证“E 互动”等交流方式,听取个人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意见。全年累计回复上证“E 互动”投资者提问 42 条,回复率 100%。建立业绩说明会常态机制,全年召开业绩说明会 3 次,通过视频录播、宣传片、ppt 解读业绩等方式可视化展现经营情况,提高业绩说明会的实用性;2024 年 5 月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年度网络投资者集体
接待;2024 年 6 月参加“走进兵器工业 2024 年上市公司投
资者交流活动”,通过圆桌交流向多家参会机构展示公司高质量发展态势。2024 年公司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2023)”“上市公司 2023 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深入贯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修改、完善、优化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将法律合规管理纳入公司章程,完善了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提升治理合规水平。
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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