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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0:08:17 股吧网页版
光电股份: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李彬、独立董事陈友春、董事张沛,其中独立董事李彬为召集人。2023 年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确定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李彬先生、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董事张沛女士,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李彬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
出席了全部会议。其中年报审计期间召开 2 次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一)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审阅了公司财务部门提交的经年度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和公司审计部门提交的《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审阅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审阅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4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
次会议,审阅了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 2024 年半年度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
次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委托,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意按计划进行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
计划执行,并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中的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公司经初审和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已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通过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协调管理层、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2025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的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 彬 陈友春 张 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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