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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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04
光电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5年3月19日出具的《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63号)(以
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股份""公司""发
行人")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师""发行人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根据落实函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
核查。现就落实函中的问题回复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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